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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第70期徵稿訊息(一般論文徵稿&專題論文徵稿)截稿日期修正為110年7月10日,敬邀惠賜鴻文。

本刊第70期徵稿訊息(一般論文徵稿&專題論文徵稿)截稿日期修正為110年7月10日,敬邀惠賜鴻文。


專題:俗民文化的複刻與製作
相對於典雅文化,其創作權往往歸屬於官僚與知識份子階層,俗民文化、民俗文化、流行文化,則源自庶民大眾。民俗文化,常常與民間的習俗、信仰有關;而流行文化,則容易被當作速成的、短暫的、時尚的通俗現象。我們所說的俗民文化,則指涉一般民眾的文化現象,主要表現在語言文字、文學、神話、傳說故事、宗教信仰與習俗、儀式、戲劇、音樂、藝術等等範圍,它可以反映出一個民族或地域的民眾,其普遍的世界觀、價值觀與生活態度。所以俗民文化不是曇花一現的速食文化,通常都有其歷史性的淵源與背景。典雅文化是社會菁英的成果,較無疑義。俗民文化,在傳統的人類學、社會學、文化學的觀點認為,雖然源起於庶民,但是當俗民文化以某種相對固定的形式呈顯出來時,其製作者則很可能是庶民階層的代表性人物群,甚至不乏社會菁英與上流階層,往往不是廣大的庶民自身。這種俗民文化現象的潛在架構,在邁入數位資訊聯結全球的後現代社會情境之後,逐漸解構析離。曾經有社會學學者主張以文化工業來取代大眾文化一詞,其立意與觀察角度,無非在於強調工業製作與商業傳播,對於大眾文化起了推波助瀾之效,同時也說明了庶民並非其文化的實際創作者。二十一世紀初,網際網路與智慧型手機開始流行,相關的資訊產品,也廣受市場歡迎而在日常生活中普及。數位媒體建構起迅捷便利卻又無遠弗屆的交流平台,即時性的行動通訊能力大幅升級。這對於俗民文化,帶來關鍵性的改變。除了造成文化迅速流通的現象之外,也能大量複刻製作,進行傳播。傳統的俗民文化創作者,未必是庶民大眾。今日拜科技之所賜,人人都可以是創作者,於是創作不再是菁英階層或是掌握話語權者的專利。俗民文化的發展,展現出一種互為創作主體的百花齊放的局面。庶民是俗民文化的參與者,而不再只是扮演接受者與傳承者角色。所以,以傳統的神話或傳說為例,庶民大眾可以只是複製與傳播者,也可能有意無意地參與了新創的工作。庶民階層的擴大參與,在在刺激著文化工作者、藝術創作者甚至是商業性質活動,所以社會各階層一起參與著俗民文化的複刻、新編與創作的運動,波瀾壯闊。所觸及的,可能是多元媒體、形式、題材的交融與互用。本學報擬以此專題,廣邀相關研究領域的專家學者,撰寫論文,參與討論。我們預擬幾個主題,以供參酌:民間神話傳說或戲劇的當代傳述俗民儀禮或信仰的現代樣式俗民文化中的變與不變俗民文化的多元傳播及其效應俗民文化發展的理論性探索
預定出刊時間為2021年12月,敬邀海內外學界先進惠賜鴻文,截稿日期為2021年7月10日。

徵稿簡則與撰稿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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