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2月修訂
本學報採用電腦排版,為便利編輯作業,謹訂下列撰稿格式(為期全書體例統一,編者得視需要略作調整):
壹、中文部分
一、 各章節使用符號,依一、(一)、1.、(1)……等順序表示。
二、 請用新式標點,惟書名號改用《 》,篇名號改用〈 〉。在行文中,書名和篇名連用時,省略篇名號,如《莊子‧天下篇》。除破折號、刪節號各佔兩格外,其餘標點符號各佔一格。
三、 獨立引文,每行低三格。
四、 註腳採隨頁註,標識號碼請用阿拉伯數字,如1、2、3……,置於標點符號之後。
★注釋之體例,請依下列格式撰寫:
(一)引用專書:
王夢鷗:《禮記校證》(臺北:藝文印書館,1976年),頁102。
(二)引用論文:
1. 期刊論文:
王叔岷:〈論校詩之難〉,《臺大中文學報》第3期(1979年12月),頁1-5。
陳長文:〈崇禎十三年賜特用出身科科年考實--兼談明代進士題名碑的立石問題〉,《文獻》2005年第3期(2005年7月),頁168-175。
2. 論文集論文:
余英時:〈清代思想史的一個新解釋〉,《歷史與思想》(臺北:聯經出版公司,1976年),頁121-156。
3. 學位論文:
吳宏一:《清代詩學研究》(臺北: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博士論文,1973年),頁20。
(三)引用古籍:
1. 古籍原刻本:
宋‧司馬光:《資治通鑑》(南宋鄂州覆北宋刊龍爪本,南宋),卷2,頁2上。
2. 古籍影印本:
明‧郝敬:《尚書辨解》(臺北:藝文印書館,1969年,《百部叢書集成》影印《湖北叢書本),卷3,頁2上。
(四)引用報紙:
黃仁宇:〈大歷史帶來的小問題〉(上),《聯合報》第37版(聯合副刊)(1994年1月10日)。
(五)再次徵引:
1. 再次徵引的註,不需註明出版項,只需加註頁碼,可用下列方式表示:
王夢鷗:《禮記校證》,頁102。
王叔岷:〈論校詩之難〉,頁1-5。
2. 多次徵引的註:如論文中多次徵引同一本書之材料,可不必加註,而於正文之引文下改用括號註明卷數、篇章名或章節等。
(六)徵引資料來自網頁者,需加註網址及檢索日期。
五、 文後請列徵引文獻,分「古籍」和「近人論著」兩部分。「古籍」部分依朝代及姓氏筆劃排序;「近人論著」則依作者姓氏筆劃或英文字母排序,同一作者有兩本(篇)以上著作時,則依著作出版先後排列。
★徵引文獻之體例,請依注釋之體例撰寫,但引用「專書」及「古籍」時,不必再加頁碼。
貳、外文部分
若為英文,書名請用斜體,篇名請用 “ ”。日文翻譯成中文,行文時亦請一併改用中文新式標點。
★注釋及徵引文獻之體例,請依下列格式撰寫,但徵引文獻引用「專書」時,不必再加頁碼:
一、引用專書: Edwin O. James, Prehistoric Religion: A Study in Prehistoric Archaeology (London: Thames and Hudson, 1957),p.18.
二、引用論文:
1. 期刊論文: Richard Rudolph, “The Minatory Crossbowman in Early Chinese Tombs,” Archives of the Chinese Art Society of America, 19(1965),pp. 8-15.
2. 論文集論文: E.G. Pulleyblank, “The Chinese and their Neighbors in Prehistoric and Early Historic Times,” in David N. Keightley,ed., The Origins of Chinese Civilization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3),pp. 460-463.
3. 學位論文: Edwin O. James, Prehistoric Religion:A Study in PrehistoricArchaeology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h. D. dissertation ,1957年),p. 18.
參、徵引文獻:請將「徵引文獻」翻譯成為英文。作者姓名翻譯請使用該書目作者本人之使用方法,否則請按學界較多人使用之翻譯;書名、期刊名、篇名、出版社請查詢正確用法,如無官方正式英譯,請以漢語拼音系統音譯。(※本部份待審查通過刊登後再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