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系11/15(五)大五返校座談時間與地點 一、本系11/15(五)大五返校座談時間與地點如附件,請參閱並準時與會。二、通過教師資格考試且完成教育實習者(預計於114年1月底前完成教育實習者),如尚未繳交首張教師證申請資料,請於113年11月15日當日備齊申請資料繳交至國文學系辧公室辦理。 教育實習返校座談教室一覽表-1下載 Post author:系行政 Post published:202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