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推薦(114年度)

國文學系(所)核定名額:1名

所辦公室截止日期:114年3月16日(星期三)中午12:00

相關辦法附件請詳參原公告說明,連結如下:

受獎資格:

113年9月為本校博士班一至三年級本國籍

非在職學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受領

(獎勵期間發生者,自事實發生日次月起終止本獎學金,且不再恢復):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工作。
休學、退學或畢業者。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轉回(入)碩士班就讀。

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

經申請單位或本校相關會議決議不再給予獎勵者。


獎勵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獎勵金額:

每月新臺幣4萬元。

(含教育部獎勵2萬元、學校出資1萬元、以及系所獲企業補助1萬元)。
若對學生訂附有負擔之支領條件, 應符合以下原則:
應於校內妥善溝通以形成共識。
應循校內程序明文訂定相關規範,並公告實施。
所訂負擔應與學生專業習、研究、職涯發展或畢業
條件有關。
本校辦理「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要點」刻正研擬中,
通過後相關事宜應依該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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