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學士班112級畢業學分預審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學士班112級畢業學分預審
壹、說明
一、 請同學上網登入本校校務行政入口網,查詢已修習並通過的科目。
(路徑:校務行政入口→成績相關→在校生成績→選擇「歷年」並匯出存檔)
二、 依據各學系相關修業規定,填入已修得之科目,不及格科目請勿列出。加總已修得之所有學分並對照修業辦法規定之學分數,判別自己是否達到修業標準。
三、 自我審查表請自行下載,填寫完成,於9月30日前經簽名確認後繳回學系辦公室備查。(非師資生只需表一,師資生需填寫表一、二、三)
貳、注意事項
一、 若無法於修業年限間完成校共同必修、本系所規定之課程學分者,學校會自動將同學納入延畢名單,不需自行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二、 除上述規定,其他包含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教育學程等學分計算,修習同學需自行檢閱該課程之學分計算方法。
(1) 若欲放棄雙主修、輔系者,必須向教務處申請。
(2) 若欲放棄教育學程須向師培處課程組申請。
(3) 若欲放棄學分學程者須向各開設學系申請。
三、 已完成校共同必修及本系所有規定之課程學分者,因修習雙主修、輔系、教育學程、學分學程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畢,需在行事曆規定期限內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四、 經自我檢視評估後,對未能符合畢業規定者,請儘快預作選課規劃,或向系所尋求相關輔導方案。同學如有畢業資格審核疑義,可洽詢本處註冊組/公館聯合辦公室辦理。
參、本系特為大四同學舉辦班會,會議中將針對畢業學分問題說明,請同學踴躍參加,時間地點及報名網址如下: https://reurl.cc/NRyN9m

表一 112級畢業學分自我審查表-1

表二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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