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有關113-1半年教育實習申請一事延長收件4/3 113-1半年教育實習繳交期限至3/31,因遇假日順延收件至4月3日,逾期恕無法受理。 同學若要參加113-1半年教育實習,請務於期限內繳交資料, 俾利本校師培學院核對身分資格及後續各系安排指導教授事宜。 Post author:系行政 Post published:2024-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