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赴金門大學交換生」即日起受理申請,歡迎提出申請。

一、依據本校與國立金門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辦理。

二、交換生名額在平等互惠前提下,以每學期全校10名為原則,申請人至多選填1個系所志願。

三、有意申請者,請於111年10月19日(星期三)前,將申請資料繳交至教務處企劃組。

四、合作協議書及申請表,可逕自本校教務處網站「教務表單」→「招生」→「其他文件招生」項下下載使用。

(網址: https://www.aa.ntnu.edu.tw/page1/recruit.php?class2=43&class=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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