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21日臺教文(三)字第1120039998號函暨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申請簡章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申請規定:
(一)申請資格:未滿35歲(1988年4月2日以後出生者),臺灣籍、臺灣各大學院校在學學生(有日本國籍者除外)。
(二)留學期間:3個月以上不滿1年,並於2023年9月到2024年3月期間內進入日本各學校開始交換留學者。
三、申請流程:
(一)校級交換生:通過本校國際事務處所辦理「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秋季班)校級交換生甄選」之學生,請於截止日前將申請表件繳至國際事務處。
(二)院系所級交換生:本校各院系所與日本大學院系所簽訂有學生交換協議書者,簽約單位可自訂標準於單位內進行公開初選,並於截止日前將薦送之學生申請表件連同日方大學業務承辦人聯絡資訊繳至國際事務處。
(三)旨揭獎學金簡章規定,一份學生交換協議書可推薦5名學生參加甄選。
(四)本案由國際事務處將所有符合簡章規定之薦送生甄選申請文件於主辦單位申請截止日期2023年6月16日前寄出,俟日本台灣交流協會通知複審結果(預計2023年8月)將公告於國際事務處網頁。
四、有關申請簡章、申請書等相關規定及資料可至「公益財團法人日本臺灣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 」下載申請,官網:https://www.koryu.or.jp/business/scholarship/shortterm/。詳細資訊亦可於本校國際事務處網頁,訊息公告>獎助計畫查詢。
五、有關學生申請校外獎學金依據「薦送學生申請校外單位短期赴外研修獎助學金準則」辦理,另學籍規定請洽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