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學習輔導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協助有特殊學習需求及學習困難學生,並鼓勵學生投入服務學習,爰辦理旨揭方案,獎助學生擔任課業輔導員,提升受輔學生之學習成效,申請期程及方式如下:
(一) 申請期程:109年9月14日(星期一)起至109年10月8日(星期四)止,並於109年10月22日(星期四)於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網頁公告通過名單。中心將依經費來源調整通過申請之件數,相關訊息請見中心網頁行政公告。
(二) 申請方式:
1. 填妥「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申請書」,核章後於申請期限內擲交教學發展中心。
2. 經審查通過之課輔員,需於課輔結束後提交課業輔導學習紀錄。
3. 相關表件可至教學發展中心網頁下載(中心首頁→學習促進→學生課業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網址:https://www.ctld.nt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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