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必修學分異動,適用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同學】

一、本案業經國文學系109年9月30日109學年度第1次系(所)課程委員會議及110年3月11日109學年度第2次系(所)課程委員會議通過,本必修課異動,擬適用於110學年度起畢業學生,已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提院課委會通過,並於10902校課委員會議通過。本系必修課程由52學分調降至46學分,如下表列:

年級 原組別 科目 學分數 備註
文學 中國文學史(一) 3
中國文學史(二) 3
散文選及習作(一) 2
散文選及習作(二) 2
詩選及習作(一) 2 10學分任選8學分。
詩選及習作(二) 2
詞選及習作 3
曲選及習作 3
教學應用 應用文及習作 2
經史 國學概論(一) 2 改為「國學概論」一學期2學分。
國學概論(二) 2
經學通論(一) 2
經學通論(二) 2
語言文字 語言學概論 2
文字學(一) 2 10學分任選8學分。
文字學(二) 2
聲韻學(一) 2
聲韻學(二) 2
訓詁學 2
國文文法(一) 2
國文文法(二) 2
哲學 中國哲學史(一) 2
中國哲學史(二) 2
中國哲學史(三) 2

二、必修學分異動,適用於110學年度起畢業學生。

三、多修習之必修科目將列計系選修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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