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8學年度第2學期「晨光學習輔導計畫」

一、為提供弱勢學生更多學習機會,透過參與教師開設之課程,以及教師的帶領與教導下學習,進而提升學習動機與成效,供未來有志從事教職或研究的弱勢學生申請。
二、申請資格:本校專任教師與符合申請表內條件之弱勢學生,每名教師、學生申請案以一例為原則。
三、申請時程:109年3月23日至3月31日止,欲申請補助之同學,請填妥計畫申請書,送至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校本部文學院樸大樓103室)。
四、案件經審查後,將寄發通過通知予申請者及指導教師,獲補助之學生須於每月繳交學習報告,每個月稿費補助上限為5,000元,指導教師學期中將受邀參加1次交流會議,分享教師與學生互動狀況。倘有疑義,請洽教發中心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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