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本系108學年度「傑出學生選拔」(本系10/21截止)

 一、選拔對象:凡本校在學學生,歷年每學期學業成績均達GPA3.5以上,且未受懲處並在學期間具有公益服務、學術研究、體育競技、領導才能、人文藝術等方面,至少符合3項(含)以上資格,且有具體傑出事蹟者。

二、選拔標準:學生在學期間傑出表現至少符合下列3項,且有具體事蹟,足為學習楷模或能增進校譽者,得經學院推薦為候選人。
(一)公益服務:能察覺與關懷社會議題,投入社會公益或服務活動,實踐公民責任者。
(二)學術研究:能主動探究事理並發表設計、技術或研究成果,增進社會永續發展者。
(三)體育競技:參與校際性或國際性各項運動競賽,足彰顯體育精神,能提升校譽者。
(四)領導才能:擔任組織幹部或參與國際交流活動,具溝通與合作能力,表現傑出者。
(五)人文藝術:投入藝術與人文相關展演、創作、計畫或比賽等活動,發揚美學者。
(六)具其他相當上列各項領域傑出表現者。
三、請符合資格之同學於1081021(星期一)下午5時前,檢附相關資料向系所辦公室提出申請。學士班請繳交至系辦公室蔡助教處;碩博士班請繳交至所辦公室劉助教處。
※傑出學生選拔要點,請參見附件。
※傑出學生候選人請至優秀暨傑出學生薦選系統(校務行政入口>學務相關系統>優秀暨傑出學生薦選系統)填寫推薦表。
※傑出學生候選人請至優秀暨傑出學生薦選系統(校務行政入口>學務相關系統>優秀暨傑出學生薦選系統)填寫推薦表。
附加檔案:
  • Post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