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執行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範圍基準表」部分規定修正案 一、依教育部108年9月25日臺教學(六)字第1080137989號函辦理。 二、檢附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基準表各1份。 附加檔案: 修正總說明與對照表 基準表 Post author:讀生 工 Post published:2020-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