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駐俄羅斯代表處教育組本(109)年6月16日俄教組字第10900600030號函及教育部同年7月2日臺教文(三)字第1090093710號函辦理。
二、該獎學金依臺俄政府本平等互惠原則辦理之互贈語文研習獎學金計畫,駐俄羅斯代表處教育組援例與該國簽訂協議,但本年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僅獲莫斯科國立大學亞非學院、莫斯科國立語言大學及莫斯科市立大學等3校(學校名單、各校獎學金待遇及名額詳附件),同意接受我方受獎生18名,於明(110)年春季班入學,就讀起始日為2月,待遇比照往年,提供免費俄文課程與住宿。
三、本校得擇優推薦符合資格之優秀在校生最多8名,函報教育部參加該獎學金甄選,申請者限定在校生,惟今年甫畢業者亦可報名。有意參加該獎學金甄選者,請詳閱附件簡章之內容,並依所述流程,備齊應繳書件於7月22日前送至國際事務處學術合作組,俾便辦理校內初選。校內初選準則係依本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薦送學生申請校外單位短期赴外研修獎助學金準則」辦理。
四、本案網頁公告路徑為「本校國際事務處首頁》學生專區》赴外就讀及短期研習》赴外獎學金」。獲薦送名單將於國際事務處網頁公告,申請資料由本校統一函報教育部,複審面試預計於本年9月中旬辦理。有關相關出國/出境學籍規定,請逕向教務處洽詢。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