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學士班111級畢業學分預審
壹、說明
- 請同學上網登入本校校務行政入口網,查詢已修習並通過的科目。
(路徑:校務行政入口→成績相關→在校生成績→選擇「歷年」並匯出存檔)
- 依據各學系相關修業規定,填入已修得之科目,不及格科目請勿列出。加總已修得之所有學分並對照修業辦法規定之學分數,判別自己是否達到修業標準。
- 自我審查表請自行下載,填寫完成,於2021年9月30日17:00前,寄到許文齡助教信箱
許文齡助教信箱:e71001@ntnu.edu.tw
信件名稱請統一寫「 111級(你的班級)(你的姓名)畢業資審表」
舉例:111級甲班葉大雄畢業資審表
(非師資生只需表一,師資生需填寫表一、二、三)
貳、注意事項
- 若無法於修業年限間完成校共同必修、本系所規定之課程學分者,學校會自動將同學納入延畢名單,不需自行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 除上述規定,其他包含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教育學程等學分計算,修習同學需自行檢閱該課程之學分計算方法。
- 若欲放棄雙主修、輔系者,必須向教務處申請。
- 若欲放棄教育學程須向師培處課程組申請。
- 若欲放棄學分學程者須向各開設學系申請。
- 已完成校共同必修及本系所有規定之課程學分者,因修習雙主修、輔系、教育學程、學分學程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畢,需在行事曆規定期限內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 經自我檢視評估後,對未能符合畢業規定者,請儘快預作選課規劃,或向系所尋求相關輔導方案。同學如有畢業資格審核疑義,可洽詢本處註冊組/公館聯合辦公室辦理。
- 110-1學期畢業同學適用必修學分異動,請參見附件說明。
參、本系特為大四同學舉辦五場班會,會議中將針對畢業學分問題說明,請同學自由選擇一場參加,時間地點及報名網址如下: https://reurl.cc/3aqG5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