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赴金門大學交換生」即日起受理申請

一、依據本校與國立金門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辦理。

二、交換生名額在平等互惠前提下,以每學期全校10名為原則,申請人至多選填1個系所志願。金門大學預計11月將審核結果通知本校。

三、申請人不限學士班或碩博士班學生,有意申請之同學,請於110年10月25日(星期一)前,將申請資料繳交至教務處企劃組。

四、相關文件下載處:https://www.aa.ntnu.edu.tw/page1/recruit.php?class2=43&class=1604

 

 

  • Post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