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國文學系學/碩士級師資培育公費生甄選簡章

此次甄選共有3個名額,分別是:
04-1臺南市(語文領域國語文專長、綜合活動領域童軍專長)碩士級師資培育:一名。
04-2新竹縣(特殊教育資賦優異組、語文領域國文專長)碩士級師資培育:一名。
04-3宜蘭縣(語文領域國語文專長、特殊教育資賦優異組)學(碩)士級師資培育師資培育:一名。

申請時間:自110年12月1日(星期三)至110年12月8日(星期三)16時止(逾時不候)。

相關規定,敬請詳閱甄選簡章。

提醒同學:

教育部110、111學年度核定的公費生,需修習108年核定的教育專業課程及專門課程。

錄取04-1本案之公費生,應配合臺南市政府要求,完備下列事項:
畢業前須取得CEF歐洲共同語言參考架構達B2 級以上英語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明書(含聽、說、讀、寫測驗類別)。

請同學斟酌自己的能力,要能修完學分、準時畢業、分發。

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甄選110學年度臺南市(語文領域國語文專長、綜合活動領域童軍專長)碩士級師資培育公費生簡章

甄選名額:1名(中等學校(國民中學)語文領域國語文專長,第二專長綜合活動領域童軍專長,另須取得CEF歐洲共同語言參考架構達B2級以上英語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明書(含聽、說、讀、寫測驗類別),大學須為國語文相關科系畢業,碩士級培育)

分發學年度、分發縣市/學校:113學年度,分發臺南市永康區鹽行國中(特殊地區)

資料下載:

1.04-1_國文系_110核定_113分發_國文+童軍+B2_台南鹽行國中_碩士培育簡章

2.04-1 碩士級師資培育公費生甄選申請表、課程規畫書

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甄選111學年度新竹縣(特殊教育資賦優異組、語文領域國文專長)碩士級、宜蘭縣(語文領域國語文專長、特殊教育資賦優異組)學(碩)士級師資培育公費生簡章
甄選名額:各1名
新竹縣(特殊教育資賦優異組、語文領域國文專長)碩士級、宜蘭縣(語文領域國語文專長、特殊教育資賦優異組)學(碩)士級

分發學年度、分發縣市/學校:
一、114學年度,分發特殊地區新竹縣立東興國民中學(平地)。
二、114學年度,分發特殊地區宜蘭縣中華國中。

資料下載:

1.04-2_04-3_國文系_111核定_114分發_資優+國文_新竹縣東興國中_宜蘭縣中華國中簡章

2.04-2 04-3 師資培育公費生甄選申請表、課程規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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