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0 學年度第 1次 國文系 轉系申請資訊
| 項目 | 內容 |
| 招收名額 | 視當年度申請狀況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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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方式 |
國文(一)(二)或中文閱讀與思辨、中文寫作與表達每學期成績須在A-(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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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上傳之書審資料 |
1. 歷年成績單(本校統一處理,同學無需上傳) 2. 轉系計畫書(包含自傳、申請轉系理由及未來學習規劃等) 3. 作文一篇(題目自訂) |
| 系所承辦人 | 蔡助教 |
| 聯絡電話 | 02-77491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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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說明 |
1.錄取即轉系成功,請於111年6月7日至6月10日間親至國文系辦公 室領取修課規定並填寫相關資料。
2.凡未上傳應上傳之書審資料者,恕無法受理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