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學分抵免自8/29開始受理申請

111-1學分抵免自8/29開始受理申請

一、開放受理時間:
111年8月29日(一)起至111年9月12日(一)止

二、附件提供「學生抵免學分辦法」、「學分抵免申請SOP」、「共同英文免修學分申請SOP」、「可重複修習科目之抵免申請方式」。
三、學生可自行查詢審核進度、列印審核結果及下載掃描檔案:
【路徑】校務行政入口網/教務資訊系統/成績相關/抵免申請紀錄查詢
同學務必於截止日9/12(一)前將申請表送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學分抵免申請SOP(1100831修訂)

可重複修習科目之抵免申請方式1100825

共同英文免修學分申請SOP(1100901)

學生抵免學分辦法(1100701備查)

  • Post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