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檢送111學年度第1學期圓夢育才助學金要點暨新版獎學金系統學生端操作手冊(如附件檔)各乙份,請符合資格學生依身分別至線上申請。(111年10月31日17時前)
說明:
一、本助學金每學期辦理1次,每名核發新臺幣1萬元整;獎助身分及名額詳如旨揭要點規定。
二、申請期限於即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17時止,自本學期起將採線上申請,逾時不予受理。
三、受獎助學生以當學期未領有校內及政府設置之其他獎學金者優先核發,請下列相關單位協助審查各類別學生(含在職班學生)資格:
(一)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中心。
(二)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及其子女: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三)原住民籍學生:學生事務處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四)僑生、外籍生:國際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