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勵對象:本校在學學生由本校各單位推薦為候選人。
二、具體事蹟:學生在學期間表現至少符合下列一項且有具體事實者。
(一)在地關懷、(二)國際志工、(三)長期照護、(四)產業鏈結、(五)永續環境、(六)食品安全。
三、推薦期限:請於111年10月20日(星期四)前,將相關表件及佐證資料等送交國文學系系辦公室。
四、獎勵名額與表揚:
(一)個人獎項獎學金每名新臺幣5萬元整。
(二)團體獎項獎學金每隊新臺幣10萬元整。
(三)個人獎項及團隊獎項至多3名(隊)。
五、社會實踐獎相關資訊及推薦表件等,請至生活輔導組網站瀏覽,連結:https://reurl.cc/Qbql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