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111學年度「社會實踐獎」(本系10/20截止)

一、獎勵對象:本校在學學生由本校各單位推薦為候選人。

二、具體事蹟:學生在學期間表現至少符合下列一項且有具體事實者。

(一)在地關懷、(二)國際志工、(三)長期照護、(四)產業鏈結、(五)永續環境、(六)食品安全。

三、推薦期限:請於111年10月20日(星期四)前,將相關表件及佐證資料等送交國文學系系辦公室。

四、獎勵名額與表揚:

(一)個人獎項獎學金每名新臺幣5萬元整。

(二)團體獎項獎學金每隊新臺幣10萬元整。

(三)個人獎項及團隊獎項至多3名(隊)。

五、社會實踐獎相關資訊及推薦表件等,請至生活輔導組網站瀏覽,連結:https://reurl.cc/Qbql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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