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傑出學生選拔要點」第四點、第五點、第九點修正後條文

一、發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傑出學生選拔要點」第四點、第五點、第九點修正後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

二、本要點修正案業經112年3月29日學生事務處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事務會議通過。

三、旨揭要點修正對照表、修正後全文乙份請參見以下附件。

  • Post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