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赴金門大學交換生」即日起受理申請 一、依據本校與國立金門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辦理。二、交換生名額在平等互惠前提下,以每學期全校10名為原則,申請人至多選填1個系所志願。三、請有意申請者(不限學士班、碩士班或博士班),於112年10月18日(星期三)前,將申請資料繳交至教務處企劃組。四、合作協議書及申請表,可逕自本校教務處網站「教務表單」→「招生」→「其他文件招生」項下下載使用。 Post author:系行政 Post published:2023-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