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112學年度「傑出學生選拔」(本系10/19截止)

一、選拔對象:凡本系在學學生,歷年每學期學業成績GPA3.5以上,且未受懲處者。

二、選拔標準:學生在學期間傑出表現至少符合下列三項,且有具體事蹟,足為學習楷模或能增進校譽者,得經學院推薦為候選人。

(一)公益服務:能察覺與關懷社會議題,投入社會公益或服務活動,實踐公民責任者。

(二)學術研究:能主動探究事理並發表設計、技術或研究成果,增進社會永續發展者。

(三)運動競技:參與校際性或國際性各項運動競賽,足彰顯體育精神,能提升校譽者。

(四)領導才能:擔任組織幹部或參與國際交流活動,具溝通與合作能力,表現傑出者。

(五)人文藝術:投入藝術與人文相關展演、創作、計畫或比賽等活動,發揚美學者。

(六)具其他相當上列各項領域傑出表現者。

三、請符合資格之同學於112年10月19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檢附相關資料向系所辦公室提出申請。學士班請繳交至系辦公室蔡助教處;碩博士班請繳交至所辦公室劉助教處。

※傑出學生候選人請至優秀暨傑出學生薦選系統(校務行政入口>學務相關系統>優秀暨傑出學生薦選系統)填寫推薦表。

※推薦表請先給專責導師、學術與生涯導師填寫推薦意見及簽章後再送至系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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