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2學年度「社會實踐獎」薦選事宜 一、依據本校「社會實踐獎要點」辦理。二、本要點薦選原則為本校在學學生具有在地關懷、國際志工、長期照護、產業鏈結、永續環境、食品安全等方面,對學校及社會有具體貢獻,得經本校各單位推薦為候選人,如以團體方式參與社會實踐者,應以團隊名義接受推薦。三、欲報名者,請於112年11月24日前將相關表件與優良事蹟佐證資料等送交系辦公室彙辦。四、推薦表及相關表件請至生活輔導組網站下載,連結:https://reurl.cc/0ZzMgK 社會實踐獎實施要點下載 Post author:系行政 Post published:202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