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赴金門大學交換生」即日起受理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 依據本校與國立金門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辦理。
  • 交換生名額在平等互惠前提下,以每學期全校10名為原則,申請人至多選填1個系所志願。
  • 敬請將本申請資訊轉知貴系所學生(不限學士班、碩士班或博士班),有意申請者,請於113年4月22日(星期一)前,將申請資料繳交至教務處企劃組。
  • 合作協議書及申請表,可逕自本校教務處網站「教務表單」→「招生」→「其他文件招生」項下下載使用。

https://www.aa.ntnu.edu.tw/zh_tw/Forms/Admissions01/OtherDocu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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