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3學年度各學系所學士班、碩士班(含碩士在職專班)及博士班學雜費收費標準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31日臺教高(一)字第1130056115號函辦理。 二、本校113學年度學雜費仍依112學年度學雜費標準收費,未予調整。 三、各級學雜費收費標準請參見以下附件。 113學年度各學制學雜費收費標準下載 Post author:系行政 Post published:2024-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