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學雜費繳費單注意事項(博士班、碩士班、在職專班)

1.繳費期限

  (1)研究所新生:即日起113816(五)止(113學年度入學者)

  (2)研究所舊生:即日起至11392(一)止

2.繳費方式

請自行列印繳費單到中信銀、郵局臨櫃、便利超商(自付超商手續費)或以ATM轉帳、信用卡繳款。

列印網址:http://ap.itc.ntnu.edu.tw/FreshLogin/

(注意事項:因資安因素,若手機或桌電繳費頁面被系統安全模式阻擋,請改以微軟系統進行繳費。)

3.未依規定繳納學雜費與學分費者,視同未註冊,新生取消入學資格,舊生應予退學。

4.繳費收據請妥善保管,可提供申請補助或證明使用。以ATM轉帳、信用卡繳款者,請於3個工作日後上網列印繳費證明。

5.辦理就學貸款者,繳費單金額為應自付之貸款不足差額;因減免或貸款應繳金額為0元者,無需繳費。

6.如有疑義,請撥本校出納組電話7749-1343(日間學制繳費方式)、7749-1346(在職專班繳費方式)、生輔組7749-1058(就學貸款)、7749-1057(減免)或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客服專線0800-017688查詢(繳費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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