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文學系赴外交換生甄選公告— 復旦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文學系學生

復旦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

交換研習申請方式及流程

2024.09.09

一、 申請人須具備下列資格:

(一) 須為本系學士班、碩士班或博士班修業一學年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含進修推廣學院學生及在職專班生)。

(二) 歷年學業平均成績80分或(GPA)3.38以上。

(三) 符合交換學校入學之語言成績標準及特殊條件。

(四) 陸生、僑生及外籍生不得申請交換至其原居住國。

(五) 凡外籍生領取臺灣獎學金者,不具申請資格;外籍生領取台師大獎學金者,於交換期間應自動放棄獎學金資格。

二、 名額:

       (一)復旦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2名;

       (二)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2名。

三、 修業期間:

學生於修業期間前往交換學校研習以二次為限,每次以一學期為原則,總交換期限不得超過二個學期,亦不得申請延長。審查通過後不得申請變更。

四、 申請人應檢具下列表件,向國文學系提出申請:

【中文表件部分】

1. 申請表件檢核表。(請自行下載列印,並確實勾選已備妥文件後,置於所有文件之首頁)

2.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列印,並貼妥照片,經本人及導師簽名同意)

3. 中文自傳(1,000字以上)。

4. 出國學習計畫(格式不限,內容須至少2,000字以上,且包含「出國動機、預定出國選課清單及返校後學分採認情形」等)。

5. 本校教師親筆簽名推薦函乙份。

6. 歷年中文學業成績單及歷年名次證明正本各乙份。

7. 其他個人優良事蹟與活動證明影本 (限大學或研究所期間之證明)。

8. 公費生應附保證人同意書乙份。

9.其他公告所提出之規定文件。

【裝訂方式】

請將以上資料【中文表件部分】1~9項文件裝訂,繳交正本一份、於截止日(2024年9月24日)前,送至國文學系辦公室(大學部請繳至系辦公室;研究所請繳至所辦公室)。

五、 申請截止日期2024924(星期二) 17:00(逾期恕不受理)

六、 審查方式及評分標準:

(一)書面資料審查:學業成績60%、學習計畫30%、其他表現10%。

(二)通過標準依各交換學校協議之規定辦理。

七、 甄選通過錄取後之注意事項:

 本系預定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公告錄取名單,並請錄取者,於期限內繳齊對方學校所有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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