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特殊績優表現師資培育生甄審 「特殊績優表現」係指曾於高中(職)時期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之各項競賽、比賽,包括技藝(能)類、運動類、科學類、人文類、音樂類或藝術類等六項,獲得前三名(等)個人或團體獎項,且持有獲獎證明者。 符合報名資格者為113學年度入學學士班一年級新生,依規定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請於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前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甄審作業規定暨申請書,電子檔案請逕至本校師資培育學院網站/資料下載/師資培育課程組/師資培育課程表單下載參用。 Post author:系行政 Post published:2024-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