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本(113)年10月15日臺教高(一)字第1132202918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全國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教育部訂定「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作業要點」(詳如附件二),補助各校學生代表學校參與國際競賽。
三、請規劃於114年2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參賽並有意申請本計畫補助之學生,於本年11月7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將「113-2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辦理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申請表」1式5份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補助學生參與國際性技藝能競賽活動經費申請表」1份送交國際事務處承辦人陳怡君,並將電子檔一併寄至serena102@ntnu.edu.tw,俾利辦理後續事宜。
四、依據本校「補助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活動作業要點」,本案學校自籌款補助額度以出國總經費百分之二十為原則,補助經費將由國際事務處國際交流活動專款項下支應。本補助以不重複補助為原則,如屆時獲核本校其它補助,需擇一領取。
五、本案詳細訊息請參見國際事務處處網站: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國際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