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系113學年度大四國文教學實習模擬試教比賽流程及相關事宜

壹、時間地點

一、時間:114年3月27日(星期四)下午13:20-15:50

二、地點:校本部樸205教室(高中組)、樸206教室(國中組)。

貳、實施方式

一、進行方式

(一)本次比賽依演示所選課文分為「國中組」及「高中組」共二組。

(二)依選擇觀課試教組別,以亂數決定演示順序。

二、比賽規則

(一)本次演示順序由亂數決定,114年3月13日(週四)於國文系網站(http://ch.ntnu.edu.tw)公布演示流程。

(二)本次演示課文於演示前30分鐘現場抽籤決定,請自備教具及課文,本次演示不提供電腦及投影設備。示篇目,請參見附件。

(三)依公布之演示順序,每人演示10分鐘,自唱名上臺即開始計時;第9分鐘響2短鈴,第10分鐘響1長鈴,聽到長鈴請即結束演示。

三、評選方式

本次比賽評分要項為

評分項目評分內容分數比例
教學目標目標設定能符合學生起點行為30
能兼顧學生認知、技能及情意的學習
能充分掌握教材重點
聯繫面廣博、連貫課程
教學方法能引起學生學習動機25
講解說明詳盡周延
引導能符合學生學習經驗
採實例或示範教學,增強學習效果
教師語言表達語調語意清晰明朗、咬字清晰25
語音大小適中
會活用手勢教學
教師儀態儀態自然大方10
態度和藹可親
衣著端莊合宜
教室管理目光周遍,注意全場5
時間管理時間掌握得宜,進度快慢適中5

如遇總分相同者,將依上述評分要項次序之分數高低決定名次。

四、獎勵辦法:各組各選出特優一名,優等二名(得視實際情形,從缺或增列)

(一)特優:特優獎狀一紙,獎金新臺幣壹仟元。

(二)優等:優等獎狀一紙,獎金新臺幣捌佰元。

五、注意事項

(一)本次比賽之拍攝照片,其版權均歸屬主辦單位所有,視為同意由主辦單位剪輯,並上傳至網頁,或提供本系師培課程使用。

(二)參賽者若未達水準,得由評審決議後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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