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時間地點
一、時間:114年3月27日(星期四)下午13:20-15:50。
二、地點:校本部樸205教室(高中組)、樸206教室(國中組)。
貳、實施方式
一、進行方式
(一)本次比賽依演示所選課文分為「國中組」及「高中組」共二組。
(二)依選擇觀課試教組別,以亂數決定演示順序。
(三)請務必於所示之報到時間至本系勤七樓國際文化室進行報到,並現場抽籤決定演示課文。
二、比賽規則
(一)本次演示順序由亂數決定,114年3月13日(週四)於國文系網站(http://ch.ntnu.edu.tw)公布演示流程。
(二)本次演示課文於演示前30分鐘現場抽籤決定,請自備教具及課文,本次演示不提供電腦及投影設備。演示篇目,請參見附件。
(三)依公布之演示順序,每人演示10分鐘,自唱名上臺即開始計時;第9分鐘響2短鈴,第10分鐘響1長鈴,聽到長鈴請即結束演示。
三、評選方式
本次比賽評分要項為
評分項目 | 評分內容 | 分數比例 |
教學目標 | 目標設定能符合學生起點行為 | 30 |
能兼顧學生認知、技能及情意的學習 | ||
能充分掌握教材重點 | ||
聯繫面廣博、連貫課程 | ||
教學方法 | 能引起學生學習動機 | 25 |
講解說明詳盡周延 | ||
引導能符合學生學習經驗 | ||
採實例或示範教學,增強學習效果 | ||
教師語言表達 | 語調語意清晰明朗、咬字清晰 | 25 |
語音大小適中 | ||
會活用手勢教學 | ||
教師儀態 | 儀態自然大方 | 10 |
態度和藹可親 | ||
衣著端莊合宜 | ||
教室管理 | 目光周遍,注意全場 | 5 |
時間管理 | 時間掌握得宜,進度快慢適中 | 5 |
如遇總分相同者,將依上述評分要項次序之分數高低決定名次。
四、獎勵辦法:各組各選出特優一名,優等二名(得視實際情形,從缺或增列)
(一)特優:特優獎狀一紙,獎金新臺幣壹仟元。
(二)優等:優等獎狀一紙,獎金新臺幣捌佰元。
五、注意事項
(一)本次比賽之拍攝照片,其版權均歸屬主辦單位所有,視為同意由主辦單位剪輯,並上傳至網頁,或提供本系師培課程使用。
(二)參賽者若未達水準,得由評審決議後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