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文學系書卷獎同名次參酌獲獎順序 業經2025年5月27日113學年度第2學期11308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學生事務委員會議決議: 自114學年度第2學期起,本系書卷獎若受獎有二人以上列同排名且超過受獎人數時,同名次參酌獲獎順序如下: (1) 當學期修習本系必選修學分數。 (2) 當學期修習本系必選修科目成績的平均績分(GPA)。 (3) 當學期修習本系EMI學分數。 (4) 當學期實得總學分數。 (5) 取得跨域修習身分,順序為:雙主修、輔系、跨域學分學程。 Post author:系總務 Post published:2025-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