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文學系(所)核定名額:2名
申請資格:博士班一年級
所辦公室截止日期:114年10月15日(星期三)中午12:00
相關申請表單請參閱附件說明
獎勵期間: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
獎勵金額:每月新臺幣4萬元。
(含教育部獎勵2萬元、學校出資1萬元、以及系所獲企業補助1萬元)。
若對學生訂附有負擔之支領條件, 應符合以下原則:
應於校內妥善溝通以形成共識。
應循校內程序明文訂定相關規範,並公告實施。
所訂負擔應與學生專業習、研究、職涯發展或畢業條件有關。
本校辦理「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要點」刻正研擬中,
通過後相關事宜應依該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