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特殊績優表現師資生甄選事宜

一、依據本校特殊績優表現師資培育生甄審作業規定辦理。
二、旨揭「特殊績優表現」係指曾於高中(職)時期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之各項競賽、比賽,包括技藝(能)類、運動類、科學類、人文類、音樂類或藝術類等六項,獲得前三名(等)個人或團體獎項,且持有獲獎證明者。
三、請符合報名資格之114學年度入學之學士班一年級新生,依規定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11月28日(星期五)前向所屬師資培育學系提出申請。
四、甄審作業規定暨申請書電子檔請逕自本校師資培育學院網站/資料下載/師資培育課程組/師資培育課程表單下載參用。

  • Post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