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系114學年度大四國文教學實習模擬試教比賽流程及相關事宜

壹、時間地點

一、時間:115年3月26日(星期四)下午13:40-16:20

二、地點:校本部樸205教室(高中組)、樸206教室(國中組)。

貳、實施方式

一、參賽對象:臺師大國文學系大四教學實習課程報名參加之學生。

二、進行方式

(一)本次比賽依演示所選課文分為「國中組」及「高中組」共二組。

(二)依選擇觀課試教組別,以亂數決定演示順序。

(三)請務必於公告所示之報到時間至本系勤七樓國際文化室進行報到,並現場抽籤決定演示課文。

三、比賽規則

 (一)本次演示順序由亂數決定,115年3月12日(星期四)於國文學系網站(http://ch.ntnu.edu.tw)公布演示流程。

  (二)本次演示課文於演示前30分鐘現場抽籤決定,請自備教具及課文,本次演示可攜帶課本、課文或平板電腦,但不得使用投影設備。示篇目,請參見附件。

  (三)依公布之演示順序,每人演示10分鐘,自唱名上臺即開始計時;第9分鐘響2短鈴,第10分鐘響1長鈴,聽到長鈴請即結束演示。

四、評選方式

  本次比賽評分要項為

評分項目評分內容分數比例
教學目標目標設定能符合學生起點行為30
能兼顧學生認知、技能及情意的學習
能充分掌握教材重點
聯繫面廣博、連貫課程
教學方法能引起學生學習動機25
講解說明詳盡周延
引導能符合學生學習經驗
採實例或示範教學,增強學習效果
教    師 語言表達語調語意清晰明朗、咬字清晰25
語音大小適中
會活用手勢教學
教師儀態儀態自然大方10
態度和藹可親
衣著端莊合宜
教室管理目光周遍,注意全場5
時間管理時間掌握得宜,進度快慢適中5

  如遇總分相同者,將依上述評分要項次序之分數高低決定名次。

五、獎勵辦法:各組各選出特優一名,優等二名(得視實際情形,從缺或增列)

  (一)特優:特優獎狀一紙,獎金新臺幣壹仟貳佰元。

  (二)優等:優等獎狀一紙,獎金新臺幣壹仟元。

六、注意事項

  (一)本次比賽之拍攝照片,其版權均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參加即視為同意由主辦單位剪輯,並上傳至網頁,或提供本系師培課程及評鑑時使用。

  (二)參賽者若未達水準,得由評審決議後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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