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赴金門大學交換生」事宜 一、依據本校與國立金門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辦理。 二、交換生名額在平等互惠前提下,以每學期全校10名為原則,申請人至多選填1個系所志願。 三、有意申請者(不限學士班、碩士班或博士班),請於115年5月4日(星期一)前,將申請資料繳交至教務處企劃組。 四、合作協議書及申請表,可逕自本校教務處網站「教務表單」→「招生」→「其他文件招生」項下下載使用。 Post author:系行政 Post published:2026-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