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國文學系博碩士班研究室(勤1樓)暨研究生置物櫃(勤6樓)使用申請
申請表格填妥後,請於規定時間內,
擲入所辦公室外標示「研究室/置物櫃申請」之紙箱內,
並同時將申請表之電子檔寄至承辦助教信箱:gothic@ntnu.edu.tw
使用時間:於每學年上學期申請使用,一年為限。
申請期限:
111年9月5日(星期一)9:00至9月12日(星期一)中午12:00止。
(人數額滿時將截止收件)
原使用者未申請續用,請於111年9月16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歸還鑰匙。
申請表請詳附件說明
【附加檔案】